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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州150万投资移民新政的重新解读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31日 点击次数:1464

    随着加拿大政府在2月中取消了“移民投资者计划”以及“企业家移民计划”,澳洲投资移民签证近日突然成了一个火热的话题。除因加国关门令澳洲再次被同胞们垂青外,新州政府最新宣布降低的商业投资标准也令很多富豪再次燃亮了移民澳洲的翼望。在新州政府推出此新政後,维拓移民收到许多读者来电来信,查询最新标准是否即为仅需投资150万澳元即可获批一步到位投资移民永居签证。很明显的,很多读者仅将注意力放在了新政的其中一项,以偏盖全地误读了整个商业投资移民签证计划的申请人资格。更有甚者,将不同种类的投资移民签证混为一谈,以为祗要达到签证所要求的资产即可马上移民澳洲。就此误解,维拓移民将在本期专栏内向读者们作出澄清。 

 

132类商业奇才签证 (Business Talent)

    商业奇才签证,顾名思义,此类签证所针对并打算吸引的是具有商业专才的杰出人士及成功企业家。期望以这类人士的管理才能与丰富资金以促进澳洲经济发展,并为提高本地就业率作出贡献。此132签证与其他商业投资移民类签证,即188类签证的不同之处在於,这是澳洲所有商业投资移民项目中唯一的一个可以一步到位获得永居的签证。132签证目前分为2个类别:“显著商业成就”和“风险投资企业家”。这2个类别的签证都要求申请人具有参与经营公司业务的背景,并且成功获取州政府的提名。就取得州政府提名这项,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标准。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除了对於申请人的投资资金作出要求外,州政府还对申请人所作出的企业承诺作出了指引。至於最近炒得火热的有关投资标准降低新政,其实祗是新州政府对於作出提名的要求上调低了有关资金的标准而已,除了资金标准外,签证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标准方可获得新州的州政府担保资格。

 

132签证基本要求

商业成就 (Significant Business History Stream

    申请人资格:

  ·在获批签证时年龄不超过55岁(或取得州政府豁免)

  ·申请人具有成功商业背景;

  ·在过往4年中最少2年其占有公司净资产值达到40万澳元;

  ·在过往4年中最少2年其公司年营业额需至少达至300万澳元;

  ·在过往4年中最少2年申请人占有公司的股份至少为51%(如果公司年营业额不足40万澳币;或至少为30%(如果公司年营

    业额超过40万澳币);或至少10%(如公司为上市公司);

  ·申请人拥有至少150万澳币合法赚取的净资产,并且在签证获批的两年内可以转移到澳洲;

  ·申请人必须承诺保持实质及可观的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及直接与连续地参与企业实质业务管理;

  ·申请人在获得该签证后需要来澳洲完成投资承诺,并且要证明其参与澳洲投资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


风险投资企业家 (Venture Capital Entrepreneur Stream

    申请人资格 :

  ·申请人需与指定的澳洲公司订立具法律效力的协议以获取不少於1百万澳元的风险投资资金, 用于在澳开创企业或扩张     

  ·申请人必须承诺将保持实质及可观的有关企业所有者权益;  并且直接与连续地参与企业实质业务管理。


新州最新提名要求

    有关最近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文章“150万在悉尼创业即可申请签证”其实是对新州有关132签证新政以及移民法的一个误读和断章取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此项政策的变动仅适用于132投资移民签证,并不适用其他类签证;

    2.此项政策的变动仅对投资额的门槛做了相应的调整,例如对悉尼地区的投资从原来的300万澳币降低到150万澳币;对新州偏远地区的投资从原来的200万澳币降低到100万澳币;

    3.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该政策仍然保留的要求包括:在悉尼地区要创造五个全职的工作岗位;而在新州偏远地区则要创造三个全职的工作岗位。这里要强调的是创造”一词。即签证申请人如果要购买或收购一个已经存在的生意或投资项目,则需要在原有员工的基础上再新增五个或三个全职工作岗位;

    4.悉尼地区的限制性行业仍然存在。即申请人如果在悉尼将不允许投资在大部份热门和创业门栏较低的零售业,例如餐厅和咖啡店,食品外送服务, 超市,报刊亭,服装店,家居店,家电经销及多种零售业务是都被摒弃门外。

    5.申请人除需满足新州新政的要求外,还需满足移民法对该签证的相应要求,即对签证申请人的经商背景及国内生意的严格考核(具体要求请参考“132签证基本要求”),才能最终获得该签证。

    有关新政还包括了新州政府调低了对企业年营业额的规定,与移民法要求一致,由原本要求的400万澳元降低至300万澳元一年。再者, 新政也调低了申请人需提供的保证金款项以作为确保其在澳可以顺利展开业务以及与家人在澳的生活费。 在悉尼的企业, 由原本的4百万澳元降至3百万;新州偏远地区则由2.5百万降至2百万。

    另一方面, 新政也取消了面试申请人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要求申请人提供完整的申请书以详细说明其过往成功营商的经验, 并且需要就此新企业日後在澳展开的业务如何可为新州带来实质经济效益作出一个较现实的承诺。

 

    综上所述,新州政府最新调低的仅是申请人所需获得州政府担保的要求标准,而非整个移民法对於商业投资类签证所作出的调整。故此,申请人仍必须首先要达到移民法对於商业投资类签证的要求,同时按各州政府要求标准申请取得州政府担保, 并在获得移民局邀请函後才将正式展开该签证的申请。

     维拓出国在此务必要提醒各位读者,就各类商业投资类签证的审理,移民局对於申请人所作出的审计及资产评估是非常严谨的,并不仅仅限於在投资金额方面作出审核,而是对於整个申请人的过往营商背景,国内公司经营业务及所提交之在澳经营企业计划书以及日后在澳洲的实际投资等等都会作出全面的审查及评估。

    故此,维拓出国建议申请人在作出考虑投资移民澳洲前,必须先行对有关类别的投资移民签证要求资格有个详细及周全地了解。至於坊间的各类传闻祗能作为参考性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与专业移民顾问面谈,获得详细,精确与最新的第一手移民法资讯。

    如果您现在对於澳洲各类投资移民项目有任何疑问的话, 可以马上联络我们。  我们强大的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建议和专业的法律意见。  并将协助您按照自身的条件为您与家人度身订制一个高效的移民方案, 以早日取得身份, 踏出人生新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