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投资签证
近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了新的签证类型,为那些希望来到澳大利亚的投资人士提供了新的途径。新签证将从 2012 年 11 月 24 起开始实施。
巨额投资签证的相关结构
巨额投资签证将成为 创新投资 188(临居) /888(永居) 签证的一部分。
签证申请者需要:
• 提交一份表达自己兴趣的意向书给 SkillSelect
• 需要获得州政府或领地政府提名
• 投资至少五百万澳币到符合规定的投资项目中
签证申请人不需要满足分数测试的要求,也并没有年龄上的限制。申请人只要持有 188 签证的四年当中,居住澳洲满 160 天即可。签证持有人如果希望延长他们的签证的话,可以允许获得一个额外两年的临时签证。符合规定的投资项目 巨额投资签证的投资项目包括:
• 州政府或领地政府发行的债券
•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所授权的澳洲投资管理基金
• 投资非澳交所(ASX)上市的澳洲私人公司
签证申请人可以选择持有上述种类的投资项目。只要签证申请人满足指定的投资要求,就可以在上述投资项目中相互转变投资比例。投资人必须以签证申请人的名义, 或者连同其配偶及伴侣的名义来投资相关项目:
• 投资可以直接以申请人或连同其配偶及伴侣的名义
• 通过公司,申请人或连同其配偶及伴侣拥有公司发行的股份金额
• 通过认可的信托机构,受托人和受益人必须包括签证申请人或连同其配偶和伴侣的情况下不能投资和养老金有关的投资项目。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 管理基金
基金项目必须是由ASIC 所授权和管理的基金。
所委托的基金项目必须是由澳大利亚资产所组成,其中包括:
• 澳大利亚基础设施项目
• 澳大利亚存款机构所持有的现金
• 州府或领地政府发行的债券
• 澳交所(ASX)上市的股票或债券
• 澳大利亚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定期存款或债券
• 澳大利亚房地产
• 其它由 ASIC 所管理并投资于上述项目的基金
基金项目必须是公开交易的,基金经理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声明到有关的投资资格部门。
投资非上市公司
如果投资非上市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 公司必须在澳大利亚拥有正规的注册和经营资格许可证
• 申请人必须获得公司的所有权
• 公司必须在 ASIC 注册
• 公司必须拥有澳大利亚生意注册号(ABN)符合资格的企业
1994 年的移民条例规定, 一个合格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以经营赢利为目的,面向群众,提供商品和服务(除出租财产以外)
(二) 不能以投机或非赢利投资为目的所有权权益
移民法案 1958 把所有权定义为:
和生意相关的所有权为:
(一)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并进行业务管理,或
(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持有股份并进行业务管理,或
(三)独资经营的企业
这其中包括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或信托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合作伙伴或受托基金的股份。
居住要求
投资人要求在持有 188 签证的四年当中,在澳洲居住至少 160 天。如果投资者需要额外延长在澳大利亚的签证时间,则需要延长规定的居住时间。居住要求如下:
• 160天 对于 4 年临时签证的申请人,或
• 240天 对于第一次延长至 6 年临时签证的申请人,或
• 320天 对于第二次延长至 8 年临时签证的申请人
投资者只要在持有创新和投资(188)签证时,就可以在任何时间满足居住要求。
关于政策
企业创新和投资计划是为那些拥有成功经商经验以及杰出商业背景的人士所提供的投资机会和移民平台。